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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策划】一厢情愿的“围剿”富人税收的争夺与反争夺

[来源:本站原创][日期:2018年10月22日][点击量:1918] 【 【打印】

策划/本刊编辑部  执行/本刊记者 陈武亮

 

随着各国按照CRS(国际税收共同申报标准)交换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很多人欢呼:避税天堂的末日到了,富人的财富将无处遁形。

但美国地产巨鳄利昂娜·赫尔姆斯利曾说,“我们这样的人不需要纳税,只有小人物才纳税。”事实上,各国政府在挖空心思向富人征税的同时,也有人在为富人偷税提供种种便利。

富人与政府、国家与国家,为了税收与财富,无时不在角力。

16年前,“女皇”刘晓庆偷逃税1458万元,舆论大哗。但与“范爷(范冰冰)”相比,“女皇”是小巫见大巫,“范爷”仅个人逃税就高达1.24亿元,再加上其公司少缴、漏缴税款的2.48亿元,偷税漏税足有3.72亿元。

不过,与1万多公里之外美国总统特朗相比,“女皇”“范爷”不值一提。据《纽约时报》报道,特朗普涉嫌偷税5亿美元,更绝的是其女婿库什纳经营数十亿美元的房地产,2009年至2016年,缴纳的税款几乎为零。

针对“范爷”的偷税行为,中国税务机关给出了8.84亿元的罚单。对于特朗普家族,美国人目前只能发发牢骚。毕竟特大总统“风头正劲”,据说还是“合理避税”,而且在其主导下,美国国会已同意对富人继续减税。

其实富人们在国内的偷税漏税,与其在海外隐藏的财富及偷漏的税款仅是冰山一角,仅法国每年损失的税款多达500亿欧元。

穷人割肉缴税,富人偷税装穷。这几乎成了公愤,也引起了各国政府的“不满”,于是针对富人偷税漏税的一张大网开始张罗。在国内,各国政府纷纷出台法律,将偷税偷税入刑;在国际,交换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将富豪海外财富纳入监管。

9月,随着中国等一批CRS签约国陆续交换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富豪们藏在瑞士、维京群岛、开曼群岛等“避税天堂”的财富纷纷被“曝光”、冻结。于是,有人欢呼,“避税天堂”的末日到了,富人们海外藏富、逃税的路断了。

然而,诡异的是,各国政府不断减税,甚至为吸引富人入驻,一些国家和地区大搞“投资移民”,为富人转移财富和偷税漏税提供方便。并且,当初高举严厉打击富人海外偷税的美国,如今成了新的“避税天堂”。

要从自己身上割肉,“绝顶聪明”的富人们决不轻易就范。实际上,自2014年CRS出台开始,富人们就开始思考如何钻其空子。而且,还有一帮人为之出谋划策,仅百度一下,对付CRS的策略及广告就有一大堆。

 

全球“藏富”32万亿美元

富人逃税有多疯狂

不是拉仇恨,富人偷税漏税已成为全球“公害”。为逃避本国政府的征税和监管,各国富豪在境外隐藏的财富达到了惊人的21万亿~32万亿美元之多。

巨额的财富转移,为各国政府带来巨大的税务损失,同时在这些财富中,掩藏着大量贪污、受贿、贩毒等违法所得,加深了各国经济领域内的腐化。

 

女王、总统带的“好头”

富人在海外究竟藏了多少财富,这是一个天文数字。

2012年,麦肯锡咨询公司前首席经济学家詹姆斯·亨利和一位避税港研究专家的一份研究报告表明,全球富人流向私人银行避税的金额至少21万亿美元,上限可能高达32万亿美元,其中不包括房产、珠宝、游艇、飞机、艺术品等高价值财富。

据调查,仅在2010年,世界前10大私家银行中,瑞士联合银行(瑞银集团)、瑞士信贷和美国高盛集团的流动资金就超过了6万亿美元。据世界银行数据,2017年全球超级富豪隐匿的财富约7.5万亿美元,约占全球GDP(约为75.6万亿美元)的10%。

从国别来讲,富人海外隐匿财富带来的损失触目惊心。《人民日报》报道,2015年,法国富人隐匿在境外避税天堂的财富多达6000亿欧元,据该国《费加罗报》统计,法国每年因此损失税款400亿~500亿欧元,约占其GDP的3%。

作为世界头号经济强国,美国的损失更为惨重。据美国参议院的统计,2008年美国因为富豪们的境外逃税损失1000亿美元。近年来随着跨国公司将收益转移至海外日益增加,美国每年的税收损失上升到1500亿元。

富人们为了避税,无所不用其极。

一些富豪手握十多张护照,将财富不断在各国转移。2016年,意大利政府打击偷税行为,富豪纷纷移居马耳他、葡萄牙、爱尔兰、阿尔巴尼亚,几个月内马耳他的意大利移民就增加30%,葡萄牙增加17%,仅俄罗斯就增加意大利富豪移民1880人。据世界知名财富智库“新世界财富”的《2018 年全球财富移民审查》报告,2017年全球移民的百万富豪约95000人,2016年为82000人。

为了避税,英国富豪半夜坐飞机在英国外海领空“神游”。英国税法规定,如果英国公民每年在英国的留住时间不到90天,或凌晨12点前一段时间,不用交税。于是富豪到交税的日子,就坐私人飞机飞出国,在天空“兜圈”至12点后再回国。

一些跨国公司企业大佬为了避税,将公司设立在境外,其母公司-子公司-孙公司的结构层级多达十多重。面对如此复杂的控股结构,很多国家的税务部门一头雾水。2014年,苹果公司通过此类操作,1280亿美元利润未向美国缴纳分文税收。

同时,欧美一些政客在偷税漏税上也为富豪们做出“垂范”。特朗普将378家公司注册在国内的避税天堂内华达州,多年来累计避税已高达上亿美元。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则将1000万英镑私人财富及价值5亿英镑的私人地产“兰开斯特公爵领地”存入开曼群岛和百慕大群岛的基金中,每年少缴近千万英镑的税金。

此外,富豪们还通过多种方式“洗钱”,将财富转移至海外。据世界货币基金组织(IMF)统计,全球每年“洗钱”的金额约占全球GDP的5%。在今年8月曝光的一桩丹麦洗钱案中,涉案金额达到惊人的1500亿美元之巨。

由于“经营得法”,富人们在税务上钻足了空子。据英国《泰晤士报》调查,一些英国富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竟只有个人收入的1%,而据英国现行税法规定,其最低一级税率为29%,最高一级税率60%。再联想《纽约时报》的报道,特朗普的女婿库什纳个人净资产高达3.24亿美元,年薪及收益高达178万美元,经营数十亿美元房地产,连续5年缴税几乎为零。让人们不由得想到美国地产巨鳄利昂娜·赫尔姆斯利所说的“只有小人物才纳税”这句话。

赫尔姆斯利的话得到了美国税务局统计数据的证实,2011年美国个人所得税贡献1.1万美元,而联邦层级由富人控制的公司贡献的所得税仅为1810亿美元,这些企业海外账户上有近2万亿美元利润,未向美国政府缴纳一分税收。

 

“世界最大非法资金流动国”

在富豪藏富避税的潮流中,中国人自然不能免俗。中国富豪究竟在海外藏了多少财富,国家因此损失了多少税收至今是个迷。但从国内外相关机构和学者的研究中,仍能看到蛛丝马迹。

英国《卫报》2016年5月报道,美国哥伦毕业大学教授亨利对全球资本外流进行了18个月的专项研究,研究发现,2014年中国外流的资本高达1.2万亿美元。这一数据与社科院2017年9月发布的《解读中国的资本外逃》得出的数据非常相近,该报告显示,从2011年开始,中国每年对外净资产变动与经常账户盈余之差加总起来,缺口为1.3万亿美元。这意味着中国每年净流出的资本高达1.3万亿美元,其中多为富人向外海的财富转移。

这些财富转移,很大一部分是通过“洗钱”实现的。2015年7月,美国国务院发布报告称,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非法资金流动国家”,每年洗钱的金额多达1万亿元人民币,洗钱方法从投资移民、炒股、投资房地产,到投资艺术品和古董等。对此,尽管中国外交部及相关部门进行了否认,但从2017年2月公安部公布的2016年打击地下钱庄“洗钱”的涉案金额——9000亿元来看,也蔚为庞大。尽管公安部没有公布2017年的具体数据,仅中国银联协助公安机关的洗钱案件就达3万余起,涉案金额4600亿元。

为了进一步避税和财富保值增值,近年中国富豪在海外大举购置地产,其出手之“阔绰”让西方人好一阵惊吓。美国全国地产经纪商协会的统计显示,2016年4月至2017年3月,中国富豪在美国购置房产耗资近300亿美元,平均一桩交易价格为83.2万美元。这一年,中国富豪占美国地产国际买家的16%。澳大利亚央行金融稳定事务负责人乔纳森·卡恩斯(Jonathan Kearns)2017年11月透露,在悉尼、墨尔本等城市,中国人占当地地产国际买家的3/4。

同时,一些民营企主和企业高管层也借助海外投资,进行财产转移。据商务部、国际统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每年联合发布的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从2015年开始,中国民营企业对外投资超过国有企业。大量资本涌入国外,万达、安邦、复星、海航等民营企业,利用充沛的资金疯狂购置地产,达成了一桩桩“天价买单”:2015年2月,安邦保险19.5亿美元买入纽约地标性建筑华尔道夫酒店;7月,复星国际3.84亿美元购买意大利米兰Palazzo Broggi办公楼项目。

中国富豪及企业的“慷慨”,推动欧美等国中心城市房价暴涨。据美国媒体报道,2015年纽约、洛杉矶、波士顿等城市房价因中国富豪的“热情”上涨23%;2016年加拿大温哥华,在中国买家的抢购下,房价狂涨30%。

据香港知名高净值财富服务机构——盛德金融控股集团的研究报告,目前中国拥有可投资资产超千万元的富翁已达187万人,资产总量为58万亿元,2017年这些千万富翁中,56%的人拥有海外资产。在这些海外资产中,房地产占相当大的比例。于是,便有了有关范冰冰、冯小刚、潘石屹、王石等富豪海外豪宅的曝光。对于这些资产,中国政府几乎没办法征税。

多年来,中国很少公布富豪避逃税带来的损失。2013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曾公布,2012年我国反避税带来的增收为346亿元,由此可见冰山一角。

随着中国企业进一步走向海外,以及中国金融的进一步开放,中国富豪转移资产的渠道将更加多样。如果不堵住资本外逃和富豪非法转移资产逃税的渠道,中国将面临更多“失血”。

 

高明得让人无话可说

富人的藏富与避税手段

《纽约时报》尽管曝光了特朗普女婿库什纳“8年纳税几乎为零”,但也无可奈何地说,“没有任何内容能够说明库什纳及其公司存在违法行为。”因为美国法律承认不动产处于“逐年贬值状态”时,房地产开发商可申报“损失”,并抵消部分税金。房地产商于是利用该规定,夸大损失部分,以抵消缴纳的税金。

的确,“高明”的避税就是让人无“法”可说,让政府“无能为力”。

尽管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将巨款转入维京群岛、百慕大群岛的相关基金“避税”,英国人也无法指责女王“违法”,因为女王有自由处理个人私产的权利,且维京群岛、百慕大群岛依然属大英帝国。但若有人提到国家元首带头“避税”,英国普通民众对此则难以下咽。因为在维京群岛和百慕大,其个人所得税率,几乎为零,女王成为几乎不纳个人所得税的特殊公民。

并非所有富翁都拥有库什纳、伊丽莎白二世那样的本事和能量,但其将财富转移到海外的手段也足显其“智慧”。因为,除了携带现金、支票等直接出境之外,富人有很多选择。

 

转移财富的“七种武器”

利用法律漏洞进行避税,对富豪来说,无疑是代价最小、最直接的“省钱”手段。全世界很多大富豪、大企业都有专门的律师团队或服务人员研究税法漏洞,为富豪们创造随时可“走”的机会。

但法律的漏洞毕竟有限,“省钱”的路子不多。要想“省”更多钱,或掩藏更多来源不明或非法所得的财富,富翁们则需开辟更多的渠道,将钱转移、洗白,富豪们常有的手段有以下七种:

一、蚂蚁搬家,积少成多

几乎大多数国家对于携带现金出境和转账金额有限制,富豪们通常会发动亲朋好友或相关中介机构,采用多人携带的形式出境。

更高明的是,提前在境外多开几个账户(或借助境外亲朋、机构、居民的账户),在国内发动多个亲朋,向境外账户汇款,然后汇总到自己指定的账户。这是小富翁们的手法,较为麻烦、耗时。

二、内存外贷,冠冕堂皇

资产略大的富翁们可冠冕堂皇地走国内银行提供的“特别通道”。譬如中国富豪,中国银行有“财融通”服务,客户可在国内中行存一笔定期,香港中国银行可给客户一笔金额相当的港币贷款。

目前在中国,除了中国银行,中信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以及一些民营银行都提供类似服务,而西方的私人银行几乎都有类似服务,富翁们可“足不出户”,就能将资金转移至海外。

但这类服务的资金门槛较高,工行和中行的门槛是800万元人民币,招行要1000万元人民币。

三、消费套现,暗度陈仓

富人们也可以利用VISA卡、银联卡等在境外可立退返现的商场“购物”,一般购买昂贵的珠宝、黄金、手表等,然后从商家那里退货,拿到现金。在香港、澳门、新加坡、美国的拉斯维加斯等地区大型商场,赌场周边的商场都提供这种服务。

在上述地区,如澳门,有不法分子对银联或VISA终端机进行改造,富人可直接在机上刷卡“消费”,银行系统会误以为交易在境内而放行,轻松实现资金转移。

四、地下钱庄,改头换面

如果需要将更多资金转移至海外,或将赃款“洗白”,则要借助地下钱庄。几乎任何国家都有专门为富人提供资产转移和洗钱的机构,我们称之为“地下钱庄”。

在香港,地下钱庄往往挂着“商行”“投资公司”“移民服务机构”的羊头。在国外,一些私人银行、证券机构也秘密从事这类服务。

为便于操作,地下钱庄在客户所在国家/地区设立了秘密账户,由其直接或境内合作机构操控。客户先在地下钱庄所在国家/地区,或财富将要转移的国家/地区设立一个账户,然后向地下钱庄在国内指定的账户转账,数小时之内,地下钱庄就可以将账转移到客户的境外账户。

五、虚假交易,借船出海

对于拥有企业或在企业对外贸易中有决定权的富人来说,这是常用而且非常有效的招数。

在真实的外贸交易中,操作者勾结境外贸易商,高报进口价,低报出口价,然后让境外贸易商将差价退还到操作者的境外账户。

富人们还可在境外设立空壳公司,杜撰交易往来,通过“支付结算”类地下钱庄,将“交易”资金转移至空壳公司,然后通过地下钱庄以“公转私”的形式将资金转移到境外的个人账户。该手法隐秘、快速、交易量大,常为富人们采用。

六、海外投资,借鸡生蛋

玩这个门槛较高,一般是企业主或大股东之类的大富才行。他们可借助企业,在公司并购或购买矿藏、地产等重要资产时,与并购/投资对象私下达成协议,提高资产估值,从而完成资产转移。

七、输掉官司,损公肥私

富人们还可以通过官司为自己谋取“福利”。其与境外相关企业、机构或个人合作,构建一件虚假违约诉讼,然后“输掉”官司。企业将罚金寄到合作对象,然后由合作对象寄给境外个人账户。为保证安全,合作的境外对象多为富人自己或其公司控制。

在实际操作中,富翁们常将以上七种方法综合运用,体现了极高的“斗争智慧”。

“避税天堂”的罪与罚

2017年11月5日,世界知名律师事务所阿普尔比百慕大群岛分所一份财务报告“天堂文件(Paradise papers)”被曝光,引起了全世界近100家媒体的报道。

文件曝光了120位政治、商业、体育、娱乐界名人和知名企业的偷税行为,其中包括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加拿大总理特鲁多、美国商务部长威尔伯·罗斯,美国女星麦当娜、凯拉·奈特莉,中国女星赵薇、黄有龙夫妇,以及耐克、苹果、优步、脸谱、嘉能可等知名企业。

这么多知名人士和企业为什么要将财富藏到大西洋这个小岛?避税。因为在这个小岛,当地政府对在岛上设立公司和进行经济活动的境外人士,对其财产或所得不征税,或征很低的税,富人将财富转移到此,非常安全,且避开了自己国家的大量征税。因此,它与开曼群岛、泽西岛、美属萨摩亚、帕劳、新加坡、香港等国家和地区一起,被富豪们视为“避税天堂”。

以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为例,其1000万英镑私产及私人投资的“兰开斯特公爵领地基金”(价值5亿英镑)分别放在开曼群岛、百慕大群岛。两个地区,无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企业利润税率分别为13%、12%。而在英国本土,个人所得税率最高达60%,最低为20%,2010年其企业所得税率为28%,2017年下调后也有19%。女王这一转移,省钱千万英镑以上。

苹果每年的海外利润高达数百亿美元。天堂文件透露,2014年钱,苹果将美国境外利润395.1亿美元放在爱尔兰,其上缴给爱尔兰政府的税率仅0.005%,而同时期美国的企业所得税率为35%,仅此一挪,苹果每年就少缴上百亿美元的税金。曝光后,苹果将注册地搬到另一避税天堂英属泽西岛,其2017年财报显示,公司美国以外的利润为447亿美元,按美国当年20%的税率,应上缴美国政府89.4亿美元,而苹果实际交给泽西的税款仅16.5亿美元,税率仅为3.7%。

避税天堂不但税率低,而且为富人的账户进行严格保密。为方便富人将财富转移,避税天堂及与私人银行及知名律师事务所合作,为富人提供避税协助,帮助富人的企业设计复杂的结构和规则,以模糊资金流向。

目前经世界公认的“避税天堂”有40多个国家和地区,其中2009年被经合组织(0ECD)列入黑名单和灰名单的国家和地区分别有4个和38个。“避税天堂”大多为英美等国前殖民地或小国,遍布世界各地,为各国富翁藏污纳垢提供了方便。

2017年12月5日,欧盟将17个国家和地区列入“避税天堂”黑名单,分别为:美属萨摩亚、巴林、巴巴多斯、格林纳达、关岛、韩国、中国澳门、马绍尔群岛、蒙古、纳米比亚、帕劳、巴拿马、圣卢西亚、萨摩亚、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突尼斯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但连续十多年致力于税务公平研究的英国“税收正义网(Tax Justice Network)”认为,该名单以在税收上“是否合作”为标准,极其“虚伪”,实际上塞浦路斯、爱尔兰、卢森堡、马耳他、荷兰、英国都应上榜。

今年1月底,税收正义网(TJN)公布了最新一期的金融保密指数(Financial Secrecy Index),其中瑞士、美国、开曼群岛、中国香港、新加坡、卢森堡、德国、中国台湾、迪拜-阿联酋、根西岛位列全球避税天堂前10位。

 

 

 

 

 

链接:2018年十大避税天堂

1.瑞士

瑞士为全球避税天堂的“祖师”,管理着大约6.5万亿美元的财富,其中一半以上来自海外,占全球离岸金融市场份额为4.5%。其瑞银、瑞信两大私人银行一直被各国富豪视为最安全的财富藏身地。

2.美国

近年位次上升迅猛,由2013年的第6位上升至第2位,其在全球离岸金融市场中的份额为22.3%。TJN评论其正在成为全球精英“掠夺财富的避风港”。

3.开曼群岛

为英国海外属地,管理1.4万亿美元的资产,拥有银行300多家,注册公司95000家,在全球离岸金融的市场份额为3.78%。

4.中国香港

背靠中国大陆,管理着2.1万亿美元资产(截至2015),私人银行资产规模为4700亿。在全球离岸金融的市场份额为4.16%。

5.新加坡

与中国香港并列为亚洲最受富豪欢迎的离岸金融中心,客户多来自中国内地及东北亚。管理着1.8万亿美元的资产,80%来自国外。

6.卢森堡

虽然是一个人口不到50万的小国,却控制了全球离岸金融服务市场份额的12%。管理的资产规模约为8000亿美元。

7.德国

尽管德国人严谨,但其税收制度漏洞百出且执法宽松,很多富豪愿意将财产转移在此,全球离岸金融的市场份额为5%。

8.中国台湾

由于其“国际孤儿”的特殊处境,这里成为了游离于国际主要金融组织的“世外桃源”,几乎没有人能完全掌握台湾的离岸资金流向。

9.阿联酋-迪拜

由于其离岸金融基础设施极其复杂,迪拜给当地富人提供了极低的税收环境和宽松的执法。

10. 根西岛

英吉利海峡中小岛,英国属地。从2015年开始,在避税天堂排名中上升了7个名次,占全球离岸金融服务份额的0.5%。

 

被逼出来的CRS

全球联合几多“真情”?

2016年、2017年陆续曝光的巴拿马文件、天堂文件表明,避税天堂已成为全球政客、商人、明星、犯罪分子的财产的“避险地”。据媒体曝光,911期间,瑞士曾为其主犯藏匿私产。西方更多媒体显示,避税天堂已成为各国反政府分子、犯罪分子、恐怖分子的资金中转站,全球有50%的资金在这里中转。

“避税天堂”的助纣为虐显然引起了全球公愤,但在2008年以前,尽管目睹大量税收和财富不断流失,各国对于“避税天堂”几乎无能为力。因为:一则,“避税天堂”的理由似乎很充分,私人财产不可侵犯,保守私人财富的秘密是天职,强迫银行公开私人账户信息不合理,也不合法;二则,哪个政客没有一点“私房钱”,毕竟那里真的适合“藏钱”。从巴拿马文件、天堂文件的名单中看出,这里真的是各国政要藏钱的“安乐窝”。

然而政府总有缺钱的时候,“肥得流油”而自身“实力弱小”的“避税天堂”犹如一只肥硕的羔羊,必将被一群饥饿的人盯上,毕竟那里藏的很多是“不义之财”。时代呼唤“首义者”。

 

奥巴马撬开了保险箱

“首义者”是谁,奥巴马!

参加竞选时,奥巴马就声称要打击富人偷税、漏税。2008年1月20日,奥巴马上台,恰好赶上了本世纪以来最严重的金融危机。

受金融危机影响,美国政府很缺钱,如果税收收不上来,就可能面临“关门”的危机。“初登大宝”的奥巴马当然不愿“坐以待毙”,他盯上了在海外藏富的美国富人,要对他们“征税”!

奥巴马政府首先盯向了当时世界上最大的避税天堂——瑞士。

2008年7月17日,美国参议院常务调查附属委员会发布针对瑞士瑞银集团(UBS  AG)和列支敦士登全信托基金集团(LGT  Group)的调查报告,宣称美国因境外逃税行为损失达1000亿美元。

2008年10月,美国司法部指控瑞银集团协助5.2万名美国居民掩藏数十亿美元的应税海外资产,导致美国税务局丧失数千万美元的税收,要求瑞银集团提供这些居民的涉税银行账户信息。瑞银集团当然不愿意“服软”,以各种理由拒绝提交。

对于瑞银集团的抵抗,美国似乎早有所料,随即出了后手,2009年2月,美国司法部以协助美国居民逃税为由,向瑞银集团开出了7.8亿美元的罚单,对其高管进行刑事起诉。美国政府还威胁,如瑞银集团不配合,将不准其在美国开展业务。对于最大的“客源地”,瑞银集团不能放弃。为了继续能在美国开展业务,瑞银集团只能忍气吞声交了7.8亿美元“买路钱”。

尽管美国通过大棒“讹”了瑞银集团一笔钱,但是瑞银的账户仍然没有向美国公开,美国要对富人的海外财富征税没有凭借。而且奥巴马政府发现,富人们转移财富到避税天堂的行为是“合法”的。奥巴马由此发出感叹:“无疑,全球避税是一个巨大问题。这个问题在于,其中很多行为是合法的。”

于是,奥巴马政府决定,要让其变得“非法”,开始草拟针对富人海外避税的法律。2010年3月18日,外国账户税收遵从法(简称FATCA)由奥巴马签署出台。FATCA规定,外国金融机构必须将个人账户5万美元以上,企业账户余额25万美元以上的美国公民客户信息向美国税务局申报,包括客户姓名、银行账户、账户余额等。如外国金融机构据不提供,则对其投资收益课以30%的税收。

FATCA于2013年1月起正式生效,对于拒不配合的外国金融机构,美国举起了“税务大棒”,几乎威胁到世界上大部分主要的金融机构。谁让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经济强国,毕竟美国人是很多金融机构的大客户。

在大棒的高压下,世界上大部分“避税天堂”的金融机构都不得不服从美国的要求,向其提供美国富豪的涉税银行账户信息。由此,美国人终于撬开了“避税天堂”里的银行保险箱。

至2014年7月,39个国家和地区就FATCA法案与美国达成了政府间协议,包括中国在内的60多个国家和地区与美国就协定的实质性内容达成了一致。目前签约国家和地区已超过100个,其中包括瑞士、维京群岛、开曼群岛、卢森堡、根西岛等几乎所有主要的“避税天堂”。因此,美国政府实现了对本国居民及企业的海外藏富的监控目的。

 

CRS托了美国的“福”

实际上,早在5年前,欧盟就想打开私人银行及避税天堂不透明的“高墙”。2003年,欧盟制定了《欧洲储蓄指令》,要求金融机构将储蓄账户的涉税信息报送给本国政府,然后由本国政府传递给账户持有人所在国政府。

2005年,《欧洲储蓄指令》正式实行,欧盟邀请“老大”美国参加,但“老大”只甩给它一个背影。没有“老大”的支持,该法遂成了欧盟国家的自娱自乐,并没有掀起什么“大浪”。

2009年2月,老大对瑞银下“狠手”让欧盟看到了希望。当年4月,G20伦敦峰会上,英、法、德等国领导人提出:不再容忍通过避税天堂的网络、壳公司和秘密账户规避税务的行为。该提议得到了与会国领导的支持,特别是“老大”美国的支持,达成了一致协议。

峰会期间,经合组织(OECD)趁热打铁。4月2日,按是否执行或承诺执行国际认可的税收标准,以“黑、灰、白”三个标准对82国家和地区进行了评估分类,其中42个国家和地区被列人灰名单和黑名单,包括了大多数“避税天堂”。哥斯达黎加、马来西亚、菲律宾、乌拉圭因未对履行国际标准做出承诺,被列入“黑名单”。按声明要求,一旦列入黑名单,它们将面临国际社会的制裁,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以后将拒绝对其融资。4国不想从此变为“经济孤儿”,4月7日,不得不做出承诺,将执行税收国际标准,OECD遂将其列入“灰名单”。

2013年1月,美国FATCA法案正式施行;9月,G20财长和央行行长就国际合作达成协议,在OECD的主导下启动国际税改项目:执行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行动计划和建立国际税收共同汇报标准(Common Reporting System),以打击跨国企业和高净值人士利用税务天堂逃税。

2014年初,在参考美国FATCA的基础上,OECD出台了国际税收共同申报标准(CRS)。在OECD的主导下,各国开始就金融账户涉税信息交换进行接触谈判。2014年9月,在G20背书之下,CRS正式生效。OECD陆续与相关国家签约,据OECD网站显示,至今已有105个国家和地区签约。“配对”成功的签约方在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第一次账户信息交换。

在2017年7月首批进行交换信息的50个国家(地区)中,50万个自然人被披露了离岸资产,总计获得税收850亿欧元,这让世界各国看到了打击富人境外逃税的希望。

2014年9月,中国承诺实施《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并于2015年12月正式签署了《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多边主管当局间协议》,成为第二批首次交换信息的国家之一。

2017年12月,中国金融机构完成了对高净值存量客户中非居民账户的识别,今年6月30日前向国家税务总局进行了首次信息报送。9月1日,中国与61个协约国家/地区进行了首次信息交换,正式加入了全球打击富人海外逃税的活动。

8月31日,新版《个人所得税法》正式通过,将于2019年1月1日施行。新税法增加了特别的反避税条款,今后富人海外避税将得到严厉的惩罚。目前中国已与83个国家和地区达成协议,这些国家确认将向中国交换金融账户信息,它们分别为:

安道尔,阿根廷,阿鲁巴,澳大利亚,奥地利,阿塞拜疆,巴哈马,巴林, 巴巴多斯,比利时,伯利兹,百慕大,巴西,英属维尔京群岛,保加利亚,加拿大,开曼群岛,智利,哥伦比亚,库克群岛,哥斯达黎加,克罗地亚,库拉索,塞浦路斯,捷克,丹麦,爱沙尼亚,法罗群岛,芬兰,法国,德国,直布罗陀,希腊,格陵兰,格林纳达,根西,匈牙利,冰岛,印度,印度尼西亚,爱尔兰,马恩岛,意大利,日本,泽西岛,韩国,拉脱维亚,黎巴嫩,列支敦士登,立陶宛,卢森堡,马来西亚,马耳他,毛里求斯,墨西哥,蒙特塞拉特,瑙鲁,荷兰,新西兰,挪威,巴基斯坦,巴拿马,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俄罗斯,圣基茨, 圣卢西亚,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萨摩亚,圣马力诺,沙特阿拉伯,新加坡,斯洛伐克共和国,斯洛维尼亚,南非,西班牙,瑞典,瑞士,特克斯和凯科斯群岛,阿联酋,英国,乌拉圭

 

 

警察瞬变“保护伞”

时至9月,全世界CRS签约国已近110个,很多人欢呼,这100多个国家将织起一道“天网”,让富人避税无路可逃。但也有人注意到,目前全世界有233个国家和地区,参与CRS的数量还不到一半。也就是说,CRS目前在世界上获得的支持还未过半。

实际上,在参与签约的100多个国家里,并不是所有国家和地区都乐意配合和支持CRS。2017年6月,OECD对参与国/地区(含部分非签约实体)的税收信息交换合规性进行了评估,其中仅22个国家/地区“合规”,77个“大体合规”,为不伤害参与国/地区的积极性,将巴拿马、哥斯达黎加、阿联酋等13个、安圭拉等5个“避税天堂”分别冠以“暂时大体合规”“部分合规”,以照顾“情绪”。由于马绍尔群岛、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在提交信息时各种拖延、敷衍甚至抗拒,分别被列为“暂时部分合规”和“不合规”。

显然,加入CRS对避税天堂来说,无疑是将饭碗交到别人手上。很多“避税天堂”国家/地区由于没有支柱经济产业,收入主要依赖于对富豪的少许税收。加入CRS,富人们的财富信息将变得更加透明,富人们必将离去,转而寻找更隐秘、安全的藏富地点。从2009年4月OECD公布“黑名单”以来,“避税天堂”一直在进行着各种抵抗。

“避税天堂”加入CRS,很大程度上源于受美国FATCA的“胁迫”,“天堂们”原以为美国也会加入CRS,没想到美国成了CRS最大的意外——其以没有法律依据强迫美国银行去执行非居民金融涉税信息的披露。

尽管自2014年以来,美国已与110多个国家和地区就FATCA签约,但很多信息是单方面的,签约国/地区必须向美国国内税务局报送美国公民金融涉税信息,而美国反向提供的信息很少甚至没有。更让部分“避税天堂”们堵心的是,美国只与其签订单方提供信息的协议,从美国要信息,“门”都没有。

由于没有加入CRS,且对私人财产进行严格保护,美国一时成为富人们掩藏财富的理想地。2016年特朗普上台后,为推动美元资金回流,不但不加入CRS,更进一步对富人和企业减税,使美国成为了真正的“避税天堂”,在英国税收正义网全球避税天堂的排位由第六位上升到第二位,其在全球离岸金融的市场份额由2015年的14%,猛增至2017年的22%。

鉴于美国的“安全”“可靠”,一些为富人服务的金融机构,如罗斯柴尔德公司和三叉戟信托公司等,纷纷将账户从其他“避税天堂”转移到美国的内华达州、怀俄明州和南达科他州,如今这三个州成为全球离岸公司最热门的注册地之一。2016年英国《卫报》报道,仅在特拉华州,就有超过28万家公司拥有同一注册地址——威尔明顿北奥兰治街1209号。而南达科他州的信托公司数量从2006年的20家增至2016年初的86家。更为奇葩的是,纽约律师还到处向富翁们推荐,称美国为寄托资产的最佳所在。

美国的举措,无疑是在从全球争抢富人的税源。其他国家,特别是“避税天堂”们绝不愿让美国“专美”。一是对CRS进行软抵抗,二则采取新举措争夺富翁。最近几年,很多国家对外国人推出了“投资居留”(RBI)或“投资公民”(CBI)计划,这些计划允许外国人投资一定金额或购买等值的当地不动产,来获得公民身份或临时/永久居留权,譬如:葡萄牙最新移民政策规定,外国人只需在该国购买50万欧元的房产,即可入籍。为吸引富人,意大利政府在2017年也推出了移民新政:外国人花100万欧元就可以购买永久居留权,一年只交10万欧元单一税即可,别无其他税收。

为此,OECD专门提出,这些计划授予了外国人公民身份或司法居留权,但不提供税务居留权,而CRS的申报是基于税务居留权。CBI/RBI极可能被用来破坏CRS的尽职调查程序,从而为洗钱者和逃税者提供后门。尽管OECD对此采取措施,包括编制高风险计划清单、发布咨询文件,但各国政府似乎无动于衷,依然各行其是。

由此可见,尽管各国貌似齐心协力,但在实际利益前,CRS依然阻挡不了彼此“离心离德”。

 

记者手记

“后门”与“捉放曹”

一药医百病不可能,指望CRS解决富豪藏富和逃税也不现实。

在2014年5月,经合组织34个成员国与中国、巴西等13个国家签署《税务事项信息自动交换宣言》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冀志斌就发表评论,不要高估CRS的作用,并撰文指出了CRS的制度漏洞。

尽管此后,OECD对一些漏洞,进行了修补,“聪明人”依然能从中发现很多“空子”。譬如,各国交换信息仅包含金融资产,富豪们则将金融资产换成房地产、珠宝、古董、游艇、私人飞机等固定资产。由于信息交换采用配对原则,富豪们则将财富转移到尚未实现配对、甚至没有加入CRS的国家和地区。

实际上,由于战争、冲突、犯罪的存在,世界上始终存在着国际组织无法管理的地区,也存在着大量资金转移的秘密基地和通道。而且,一些国家和组织也常借助这些秘密渠道从事各种秘密活动。彻底切断富人将财富转移到海外藏匿和避税的路径,本身就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全球舆论之所以对CRS欢呼并报以厚望,其原因在于相比于普通人,富人的日子太“滋润”了,一些富人积聚的财富远远超过了公平正义的底线。

人们对CRS欢呼,不是“仇富”,实际上是对各国政府对富人放纵的不满。国际权威期刊《经济研究评论》2017年4月发表了题为“征富人税”的论文,文章作者为法国图卢兹大学和巴黎政治学院的知名经济学者奥古斯丁·兰迪尔和古劳米·普兰庭教授。

两位教授认为,很多国家在制度设计上为富人避税比普通人提供了更多方便,譬如投资移民,甚至出现了“开倒车”的现象.譬如:2015年美国税法规定,年收入超过41.2万元的纳税人个人所得税最高边际税率为39.6%,同时规定,如个人所得为资本利得,即来自投资股票、债券或者办小企业所得,最高边际税率为28%,低于劳动所得为18.9万~41.2万美元的个人所得税率(33%)5个百分点。由此出现了诚实劳动与资本投机之间税率的倒挂,从而更便于富人积累财富和逃避税收。

两位教授指出,累进税制本来是用于调节收入分配的主要政策工具。理论上,累进级数越多、边际税率越高,调节收入分配的力度也越明显。然而,近年各国纷纷调低累进级数和最高边际税率,富人的税收支出就越来越少,相应地,普通人的税收支出将增加更多。

两位专家认为,向富人征税,让富人承担更多的责任,不是为了消灭富人,而是为了社会更加协调地发展。诚哉斯言,近年来全球贫富两极分化愈加严重,若普通民众因为贫穷不敢消费和投资,社会将真的变成一潭死水。

然而,各国政府一边在向富人征税的同时,另一边在给富人减税和转移资产提供各种方便。这犹如“捉放曹”的戏码,让人看不懂其中的真意,最终也无助于各国政府税收状况的改变。

富人避税如此“疯狂”,实际上与各国政府以邻为壑的零和游戏有关,也与西方政客的“捉放曹”情结有关。以邻为壑,离心离德,便给富豪可乘之机。“捉放曹”,就给了其更大的胆子。

归根结底,大多数西方政客,本质上依然是商人,追求财富最大化是其娘胎里带来的本真意识。给自己留一条后路,是他们惯用的伎俩,于是乎很多法律制度便留有“后门”。有这些“后门”,富豪们为何要老实走前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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