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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将对职业经理人实行“去行政化”管理

[来源:网络][日期:2018年03月12日][点击量:1958] 【 【打印】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刘清波)日前,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落实经理层经营自主权,对职业经理人实行“去行政化”管理。职业经理人聘任期间一般不担任董事会董事或党组织职务,可根据工作需要列席董事会和党委会。

意见明确,要坚持市场化改革。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以规范决策机制和完善制衡机制为重点,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坚持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相结合,体现效率与公平,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独立市场主体,提升企业市场化经营管理水平。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落实企业党组织在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

意见提出,加强董事会建设,优化董事会结构。国有独资、全资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原则上分设,应均为内部执行董事,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除总经理外,经理层成员一般不进入董事会。拓宽外部董事来源渠道,扩大专职外部董事队伍,选聘一批现职国有企业负责人转任专职外部董事。外部董事薪酬由出资人机构核定,除规定可领取的薪酬和津贴外,外部董事不得在任职公司获得任何形式的其他收入或福利。

意见设定了改革目标:到2020年,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更加健全,公司章程在公司治理中发挥基础作用;全面完成公司制股份制和混合所有制改革。董事会建设全面加强,提高外部董事比例。国有独资、全资公司2018年引进1至2名外部董事,2020年建立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董事会。国有控股企业实行外部董事派出制度,健全董事会和董事考核评价办法。2018年选择2至3家企业开展经理层任期制契约化管理试点,2020年全面推行。推进职业经理人制度,2018年选择1至2家企业开展试点。2020年实现省属国有企业外派监事会监督全覆盖;民主监督和管理明显改善;党组织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更加牢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全面落实;企业家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化经营管理机制更加完善,使企业真正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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